信网12月29日讯 近日,咸阳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按规定申报房产税,被国家税务总局西咸新区税务局稽查局处以3.093471万元罚款,并补缴税款6.186938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咸阳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多处房产未按规定计入房产税税基的违法行为。具体来看,该公司未申报的房产包括锅炉房(3507759.92元)、钢结构库房(209000元)、成品库暖气采购安装项目(1073659.09元)以及新锅炉房增值部分(221096.39元)。违法行为时间跨度较长,涉及2022年第一季度至2024年全年。例如,2022年第三季度,该公司未申报锅炉房技改项目、钢结构库房及成品库暖气项目,金额累计近480万元。
这一行为导致该公司少缴房产税合计6.186938万元,其中2022年应补税款2.607238万元,2023年3.367448万元,2024年0.212251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关于偷税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参照《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家税务总局西咸新区税务局稽查局对咸阳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处罚决定:除要求补缴少申报的房产税6.186938万元外,还处以少缴税款50%的罚款,即3.093469万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咸阳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张云,注册资本为27400万元,企业注册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咸红路(咸阳烤烟复烤厂内)。该公司的大股东是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