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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万余元的工伤赔偿只拿到6万元 员工受伤众拾公司或可从中获利

信网·信号新闻12月30日讯 近日,打工人吴先生向信号新闻(0532-80889431)反映了自己遭遇的一起职场纠纷:工伤后,他被公司负责人和保险人员隐瞒实际投保信息,签下6万元补偿协议。事后他意外发现,公司还为其购买过一份团体意外险,理赔金额累计可达16万余元,中间竟有10万余元的“差价”。对此,其所在工作单位宿迁众拾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拾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已对吴先生进行赔偿,目前正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工伤之后公司赔了6万 事后发现“险不对、钱也不对”

吴先生是广西人,2025年2月6日入职江苏宿迁众拾公司,从事刹车片制作工作,日结工资240元。3月29日晚上21时,刚上完夜班的吴先生在下班途中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吴先生说:“医院说我枕骨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很凶险,本来需要开颅手术,后来因为出血量未达标准,就保守治疗了。”他告诉信号新闻,到医院不久,因为涉及到交费问题, 就通知了单位,“当时公司态度很好,让我好好养伤,还说会告诉保险进行理赔。”吴先生说,公司每月都会从他们的工资中扣缴一笔保险费,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保险,但公司的回复还是让他放下心来。

4月17日吴先生出院不久,一名自称保险业务员的宋先生添加其微信。吴先生向这位宋姓保险业务员询问保险细节,对方以“保单是和公司签的”为由未予透露。没能从保险人员处找到答案,吴先生又找到了众拾公司负责人刘先生。

吴先生向信号新闻提供了一段录音,录音里一名男子说,给员工投的都是雇主责任险,需要公司先对吴先生赔偿后,再向保险公司理赔。吴先生表示,说话的男子就是众拾公司负责人刘先生。为了尽快拿到赔偿,吴先生同意了对方提出的6万元的赔偿方案。签订协议后的一个多月后,他就收到了公司打来的这笔钱。

背后的保单被发现 “差价”高达10万余元

事情在2025年9月底出现转折。吴先生突然收到了刘先生的电话,需要他配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便公司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10月底,吴先生按照约定进行了鉴定。当他准备配合上述宋姓保险业务员走流程时,却发现了问题:“我看到保单写的是团体意外险,根本不是刘总说的雇主责任险,而且受益人就是我本人 。”

满心疑惑的吴先生随即致电保险公司官方热线核实,他被告知,以他为受益人的险种是一款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根据吴先生的劳动能力鉴定等级,理赔金额应为16.16万元。他这才意识到,公司可能刻意隐瞒了自己有团体意外险的情况,想让自己拿6万元赔偿了事。

发现问题后,吴先生第一时间将保单发给保险业务员和领导刘先生。信号新闻在他与保险业务员的聊天记录截图里看到了如下回复:“首先你的那个怎么拉出来的,我是不清楚的”……在两日之后,保险业务员开始拒收吴先生的消息。众拾公司刘先生此时表示,如果吴先生一定要反悔,可以将此前的钱退回公司 ,再去申请16万余元的赔偿。值得注意的是,刘先生之前收到的是6万元,他需要退回6.62万元。多出的钱,包含1200元鉴定费和一份5000元所谓“资金占用费”。

与保险业务员宋先生的对话。(来源:受访者)

经过多次协商,吴先生再次与公司签订协议,同意收到团体意外险理赔金后,退还此前收到的6.62万元。协议签订后,众拾公司刘先生提出,保险赔偿款可由公司垫付,吴先生无需退还已收到的6.62万元,公司将剩余的9.54万元打给吴先生就可以了。

签的两份协议书。(来源:受访者)

吴先生当时表示同意,但事后细想又生疑虑:“如果真有雇主责任险,公司岂不是还可以用第一份协议,再拿到一笔钱?”吴先生表示,他又向公司提出更多的补偿,“因为这些保险理赔应全额归己,公司不应该从中牟利,否则我也会涉嫌骗保。”

公司回应:已满足赔偿要求,将走法律程序

针对吴先生反映的问题,信号新闻联系到众拾公司的负责人刘先生,听闻来意后,刘先生表示,公司确实和吴先生有保险理赔纠纷,而且已经充分满足了对方的赔偿要求,但吴先生签订协议后两次反悔,“现在我们已经将此事交由律师处理,具体情况你和律师了解吧。”

“既然已经签订过协议,就应该按照协议履行。”众拾公司的代理周律师表示,在签订第一份6万元协议时,公司和员工双方对保险的细节都不明确。周律师还表示,“不认为公司负责人存在隐瞒员工保险详情的情况,公司已经准备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对于“作为投保方为何不清楚员工投保情况”的追问,周律师未正面回应,仅强调“第二份协议是吴先生已经知情并亲笔签下的,既然签订了第二次协议,就不应再追究第一次协议中的情况。拿到钱后又反悔,是明显的违约行为。”

信号新闻试图通过吴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负责办理的保险业务员,但多次拨打,始终无人接听。保险公司客服确认吴先生名下有一份团体意外险且正在申请理赔。

业内人士:通过员工工伤理赔盈利属于非法行为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赔偿金都应该交由受益人本人手里。”信号新闻就此事咨询了青岛保险资深业内人士张女士。她认为,吴先生的案例中,团体意外险的受益人应该是受伤员工本人,雇主责任险虽然受益人是企业,但前提应该是企业产生了工伤保险额度之外的自费赔偿。如果此事真如吴先生所说,公司方面购买了两种保险,试图通过理赔获得利益,则涉嫌违法犯罪。

针对这一情况,信号新闻律师专家团成员、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曹严龙律师表示,吴先生在发生工伤后,公司没有如实告知其享有的保险权益,甚至采用欺瞒手段与之签订补偿协议,这种行为涉嫌侵犯了员工多项合法权益。“如果员工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最初签订协议时,已经被隐瞒 ,那么后期签订的协议,也不应成立。”

公安部警示:双险复投已成骗保典型手法

信号新闻检索后发现,公安部近期发布了4起利用雇主责任险实施保险诈骗的典型案例。其中发生在江苏南通市的一起保险诈骗案中,犯罪团伙就与多家企业雇主合谋,通过向多家保险公司同时投保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等方式,利用员工不清楚投保真实情况,伪造赔偿凭证,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将团体意外险保险金支付给受伤雇员,获得的雇主责任险保险金,则被该犯罪团伙与相关雇主瓜分。

目前,信号新闻已将此事反映给江苏省宿迁市警方,警方表示会尽快联系当事人了解情况。信号新闻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李如艺)

[来源:信网 编辑:孙宝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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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2/30 16:51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李如艺
· 责编 ·
孙宝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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