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31日讯 近日,北京神龙京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对比广告及未明示汽车配件信息,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神龙京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自1998年5月4日取得营业执照以来,一直从事东风品牌汽车销售及维护保养服务。近期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两项违规行为。
在广告宣传方面,该公司为推广示界06款汽车,于2025年5月26日委托广告公司制作易拉宝海报,并于5月29日在经营场所内自行发布。海报中将示界06款汽车与其他两个品牌的两款车型进行16项技术参数及配置对比,宣称在后备箱容积、电芯品牌、座舱芯片等方面“领先”。然而,这些对比数据和引证内容未标明出处,且其中8项关键技术参数的描述缺乏客观依据,部分内容甚至不真实、不准确。其次,在汽车配件销售中,该公司长期未按规定标明配件类型(如原厂配件、质量相当配件等),也未明示生产商、生产日期及适配车型等信息。
依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北京神龙京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万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多年来,神龙京津东风雪铁龙4s店在销售能力、销售管理、销售业绩以及售后服务管理、服务技术和服务业绩等方面一直是东风雪铁龙的“标杆型”经销商。近年来,神龙京津的销量保持在平均1400台/年。(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