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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沐温泉旅游公司因无证施工被罚4.59万元

信网1月5日讯  近日,福建天沐温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因在永春县蓬壶镇天沐温泉旅游度假区内擅自施工,被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以4.5932万元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福建天沐温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位于福建永春县蓬壶镇的天沐温泉旅游度假区内,开展温泉餐厅装修工程项目时,未能提供有效的施工许可证,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福建天沐温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处以4.5932万元的罚款。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福建天沐温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法定代表人为林林华,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企业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蓬壶镇汤城观山路372号,该公司由永春县全域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持股。

据泉州天沐温泉官网,泉州天沐度假区占地约10亩,以温泉养生度假为主题,项目分为三期开发,一期项目含五星级温泉酒店、温泉公馆、温泉别墅及温泉会所等。(信网记者)

 (来源:泉州天沐温泉官网)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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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1/05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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