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月16日讯 2026年1月9日,北京同仁堂承德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因“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等两项违规行为被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存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计算错误”“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法部门依据上述法规,对其作出罚款47910.45元的处罚决定。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北京同仁堂承德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30日,法定代表人王冀东,企业性质为国有企业,注册地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北京同仁堂是具有350年历史的传统中医药企业,其品牌历史积淀深厚,在中药行业具有显著影响力。(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陆云琦]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