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月23日讯 近日,盘锦市人民医院因违规开展相关医疗技术,被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处以10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开展相关医疗技术。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盘锦市人民医院不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要求开展相关医疗技术。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22修订版)第四十六条作出处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22修订版)第四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盘锦市人民医院位于辽东湾新区潮河街1号,是一家三级医院。现开设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咽喉科、体检中心、内镜诊治中心等临床医疗科室。(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李源菁]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