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月29日讯 近日,重庆涪陵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因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被重庆市涪陵区医疗保障局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角膜内皮镜检查限白内障手术中,重庆涪陵爱尔眼科医院存在对部分未开展白内障手术患者实施角膜内皮镜检查,并纳入医保报销;且该院部分无中医康复资质人员开展穴位注射并纳入医保报销。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重庆市涪陵区医疗保障局对重庆涪陵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作出处罚:依法追回医保基金损失578.10元,并处1倍罚款578.10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重庆涪陵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许丹,注册资本为2599万元。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6191%股份。
据涪陵爱尔眼科医院官网,涪陵爱尔眼科医院是一家大型眼科专科医院。是重庆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涪陵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孙宝震]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