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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宣传医美效果47岁员工冒充51岁 天津伊美尔医美专科医院虚假宣传被罚

 (来源:天津伊美尔医疗整形美容专科医院官网)

信网2月6日讯 近日,天津伊美尔医疗整形美容专科医院有限公司因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发布含有虚假内容的广告,被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50000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天津伊美尔医疗整形美容专科医院有限公司在小红书使用账号“伊美尔张淑贤|助理号,(id:7897351807)”于2025年9月11日发布“认真交付就是对二十年之路最好的回答……”,2025年8月26日发布“原来你用过的这些产品都是来自高德美……”,2025年4月21日发布“如果你也嘴凸没下巴……”的视频,并在视频下方评论中标注(津)医广[2024】第12-25-01号,以上内容为当事人推销其提供的医疗美容服务所发布的医疗广告。当事人于2024年12月26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为(津)医广[2024】第12-25-01号。当事人发布的以上医疗广告未经审查,与所取得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审查内容完全不同。

此外,该小红书账号2025年6月12日发布的文章“逆生长的我真的没动”中写到“35岁一>51岁”用于展示效果,但图中用于展示的工作人员张淑贤实际出生年份为1978年,至文章发布时未满47周岁。当事人为达到夸大宣传的营销效果,在广告中使用了虚假的信息作为证明。当事人在微博平台“张淑贤医生”账号于2025年7月29日发布的图文“童颜线主要成分是聚左旋乳酸……”,2025年9月25日发布的视频“警惕‘垮脸’元凶!”,2025年5月2日发布的视频“凸嘴下巴后缩怎么办!?……”均为医疗广告,与所取得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审查内容完全不同。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对天津伊美尔医疗整形美容专科医院有限公司处罚款50000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天津伊美尔医疗整形美容专科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法定代表人为程继文,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河西区小围堤道12号。该公司由北京伊美尔医疗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全资持股。(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孙宝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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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2/06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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