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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评剧院违规举办营业性演出 被没收演出器材并罚款

信网·信号新闻2月12日讯 近日,天津评剧院有限公司因未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于2025年2月2日在天津市和平区哈尔滨道104号擅自举办评剧演出,被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罚款并没收演出器材。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2月2日,天津评剧院有限公司在天津市和平区哈尔滨道104号举办评剧《凤还巢》演出,是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对外出售演出门票,且支付演员报酬,应认定该场演出为营业性演出,但天津评剧院有限公司未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予以取缔,因涉案演出活动已实际完成,无对应的经营活动可供取缔,故不再给予当事人“取缔”的处罚。上述演出实际使用的演出器材包括方桌1个、竹凳1个、黄幕布1个、石凳1个、粉袄裙1件、浅兰披1件、台阶1个、红灯笼1件共八件,该批器材系专门用于实施本次违法演出活动的专用器材,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依法予以没收。

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26年2月5日作出处罚决定:没收演出器材8件,包括方桌1个、红灯笼1件等;没收违法所得8513.95元;处以罚款5万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天津评剧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曾昭娟,由天津北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企业属性为国有企业。公开信息显示,曾昭娟是天津评剧院一级演员。(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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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2/12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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