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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煸记”多款产品亚硝酸盐残留超标 生产厂家被处罚

甘煸记干煸辣子鸡(西投银泰城店)。(来源:高德地图网友拍摄上传)

信网·信号新闻2月12日讯 近日,安徽晨希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多批次亚硝酸盐超标的腌腊肉制品,被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该案源于2025年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投诉举报后,分别对甘煸记(杭州)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甘煸记餐饮店(个体户)销售的产品抽检。抽检结果显示,安徽晨希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给上述公司的多批次腌腊肉制品亚硝酸盐残留超标。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手调查后,对10个批次产品复检,同样确认亚硝酸盐超标。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安徽晨希食品有限公司自2025年4月起生产了带骨辣子鸡、香煸鸡翅根、香煸猪肉等10个品种26个批次产品,共154件(926袋),货值金额30771元。这些产品虽按0.1g/kg添加亚硝酸盐,但后续工艺缺少冲洗环节,且出厂前未检验残留量,导致超标(GB2760要求亚硝酸盐残留量小于等于30mg/kg)。该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发布召回通知书,共召回730袋产品。

2025年10月10日,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对食用亚硝酸盐超标的香煸鸡软骨产品(生产日期:2025-06-18,亚硝酸盐含量:96mg/kg)是否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进行论证说明。论证意见为 :长期食用此亚硝酸盐超标的香煸鸡软骨产品可致严重食源性疾病。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向舒城县公安局移送该案件,并抄送舒城县人民检察院。但舒城县公安局经审查和多方会商,认定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当事人的行为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安徽晨希食品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予以警告处罚,罚款92313元,没收违法所得438.5元,并没收720袋不合格食品。(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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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2/12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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