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11日讯 近日,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赵一鸣量贩零食连锁店因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被宁武县税务局罚款10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宁武县赵一鸣量贩零食连锁店自2024年7月开业以来,共申报销售收入73027.03元,经核实,从2024年7月到2025年12月实际销售额为2256316.35元,属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编造虚假计税依据金额100万以上的,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宁武县税务局对其处以罚款10000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宁武县赵一鸣量贩零食连锁店(个体工商户)的注册资本为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峰,业务范围包括食品销售、酒类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等。(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王荣]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