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信号新闻3月13日讯 “在大叹号烤肉里吃到了虫子,不知道是蚯蚓还是蛆。”近日,河南的马先生向信号新闻(0532-80889431)反映,他在大叹号烤肉青岛台东万达店用餐时,吃出了一条差不多有食指长的“大虫子”。他与店方就此事的善后处理未能达成一致。该店店长证实确有此事,虫子可能因未洗干净留在“免费”提供的生菜上,马先生要求的赔偿需与公司汇报协商后才能决定。
吃烤肉嚼到了虫子?消费者要求依食安法赔10倍
马先生告诉信号新闻,2月20日,他与朋友使用价值138元的“重磅上新3人餐”团购券在大叹号烤肉青岛台东万达门店用餐。当天店里人很多,将近下午3时左右才有位置。马先生称,几个人都饿坏了,第一份肉刚烤好,大家就拿着生菜裹着肉往嘴里塞。“我刚嚼了几口,就发现不对,嘴里又苦又酸。”马先生说,他赶紧把东西全吐到盘子里,再一看,嚼得半碎的食物里,竟然有一条虫子。那个东西呈深褐色,一截与食物嚼到了一起,还有一截是完整的,完整的部分差不多有成人食指那么长。马先生称,自己感到强烈不适,差点就当场吐了。
马先生向信号新闻提供了照片及视频,视频中能看到盘子里貌似咀嚼过的食物边缘,有一条很像蚯蚓的虫子,视频外还有画外音惊呼“蛆”。
马先生说,事发后他拨打12315投诉,认为门店方面“处理不够积极”。“一开始我提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餐费的十倍赔偿,但是对方说金额太高。”马先生表示,希望门店能够依法处理,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交代。
门店称虫子可能来自免费生菜 赔偿金额存分歧
信号新闻就此事联系了大叹号烤肉台东万达店,该店杨店长证实,确实有顾客在店里吃出了虫子。他表示,虫子可能是生菜里的,原因可能是清洗不到位。杨店长告诉信号新闻,事发后他们与顾客进行了沟通,但双方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顾客一开始提出赔偿1500元,这个金额太高,我没有权限处理。”杨店长说,他提出退还当日餐费,并可赠菜或发放代金券等方案,但顾客没有接受。对于消费者提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支付价款十倍赔偿的要求,杨店长表示理解,但认为应按“生菜单品价格的10倍“计算,而非整单金额。“生菜属于自助区免费提供,具体怎么计算还需要上报公司。”杨店长称,该事涉及的金额较高,需要上报公司决定。
监管部门:可调解协商 有争议可走司法途径
针对此事,信号新闻咨询了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如在就餐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以与商家协商处理,也可以向属地市场监管所反映情况,由监管部门介入调解。
该工作人员介绍,监管部门在此类纠纷中主要承担调解职责,“赔偿金额具体是多少,我们只能协商,无法强制要求商家按照某一数额赔偿。”如消费者坚持按照法律条文主张“十倍赔偿”或“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计算”,而商家不同意,双方则需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不过,该工作人员指出,赠品或免费提供的食品,同样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赠品和免费菜其实都应当成正常商品,只要是商家提供给消费者食用的食品,都应符合食品安全规定。”
律师:免费不等于免责
针对此事,信号新闻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浩天(青岛)律师事务所刘乔乔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经营者主张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
刘律师认为,在餐厅就餐时如在食品中发现虫子等异物,消费者可在退还餐费的基础上,依法主张相应倍数赔偿。“赔偿金额不满一千元的,应按照一千元标准执行。”
刘律师指出,是否属于“免费”食品,并不当然成为免责理由。只要该食品属于商家向消费者提供、供其食用的食物,就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若协商不成,消费者可通过诉讼等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尹雅文 徐基峰)
[来源:信网 编辑:陆云琦]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