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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乐宾百货使用34台发生异常情况的电梯被罚6万元

信网3月14日讯 近日,乐宾百货(天津)有限公司因使用发生异常情况且未消除事故隐患的电梯,被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1月1日,乐宾百货(天津)有限公司使用了34台发生异常情况且未消除事故隐患的电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乐宾百货(天津)有限公司停止使用上述电梯,并处以6万元罚款。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乐宾百货(天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15日,注册资本3683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周旭森,位于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28号。(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秦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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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3/14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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