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17日讯 近日,吉林省新发房地产经纪(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同意,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被罚1.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吉林省新发房地产经纪(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承购、承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人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的规定。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其处1.5万元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资格。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吉林省新发房地产经纪(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资本10万元,所属行业为居民服务业,企业当前经营状态为存续。(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孙宝震]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