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信号新闻3月20日讯 3月17日,湖北省通信管理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近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因向用户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存在端口混用、未提供便捷拒绝方式并告知违规情形,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万元罚款。
“鄂通管罚字〔2026〕第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向用户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存在端口混用、未提供便捷和有效的拒绝接受方式并随短信息告知用户违规情形,违反了《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
依据《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湖北省通信管理局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作出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罚款。(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