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24日讯 近日,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大安仁康中医医院因在诊疗活动中未严格遵守诊疗规范,被宁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宁卫医罚(2025)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医院的违法事实包括:在诊疗活动中未严格遵守诊疗规范,篡改“血细胞分析+五分类”检验报告单数值,伪造病历资料,同时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何某某、唐某、宁某某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违反了医疗机构诊疗相关管理规定。宁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宁强县大安仁康中医医院警告,并罚款17万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宁强县大安仁康中医医院属于乡镇卫生院,成立于2014年12月24日。(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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