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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老人买基金亏损21.9万 兴业银行规避“双录”监管被判承担部分损失

信网3月25日讯 3月2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5年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此次发布的典型司法案例覆盖多个消费领域。其中,王某某诉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外支行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聚焦金融消费领域,明确了金融机构向老年消费者营销推介理财产品时线上逃逸“双录”监管的责任认定。

王某某(满65周岁)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外支行客户经理推介下,先后认购三只基金共计106万元,赎回时亏损219586.34元。王某某主张其购买与风险测评由客户经理代为操作且未对购买过程进行“双录”(录音录像),兴业银行辩称上述购买行为均为王某某自行线上操作,线上销售不适用线下“双录”监管规定。

法院认定兴业银行对老年客户履行适当性义务存在瑕疵,并存在“线下营销推介、线上完成交易”以规避“双录”监管,明显超出消费者自主购买范畴的情形,一审法院判令银行对王某某投资损失承担30%赔偿责任,赔付63031.05元。二审维持原判。

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老年消费者群体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应问风险、问期限、问费用,了解产品信息;购买时坚持自己操作、坚持录音录像、注意保留证据。金融机构向老年消费者代销理财产品时应充分考量消费者年龄、理财经验、认知能力等因素,履行有别于普通投资者、更具针对性、更为审慎的适当性义务。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应细化针对老年消费群体的适当性义务履行标准,建立专门的老年消费者风险评估和产品匹配机制。

企查查信息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外支行成立于2001年4月26日,负责人为赵博奇,是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陆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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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3/25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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