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信号新闻4月2日讯 近日,北京古巷贰拾号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因故意隐匿花果茶价签、未向消费者明码标价,被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4500元罚款,这已是该公司第三次因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被处罚。
“京东市监处罚〔2026〕1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北京古巷贰拾号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日用百货、玩具、花果茶等商品,现场售卖的花果茶均放在大桶内进行散装销售。执法人员检查时,售卖的五桶花果茶正面均未见价格标签。
经调查,该公司售卖花果茶共制作五张价格标签,分别为“芒果百香果、森林之莓、樱桃玫瑰、牙买加冰泉、蓝莓乳酪”五种不同口味的价格标签,售价统一为50克/60元(折合每斤600元)。该公司员工将价格标签用夹子夹在桶的背面,未放置于醒目位置,未向消费者正面展示,故该公司存在故意不展示价格标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执法人员于2026年3月4日现场检查后,该公司现场立即改正了上述违法行为。 另查该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和2025年3月12日均因销售商品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而被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10修订)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北京古巷贰拾号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500元。
“花果茶刺客” 的现象并非个例。在小红书、微博等社交平台搜索 “南锣鼓巷花果茶”,大量用户分享了类似的 “被坑” 经历。许多消费者反馈,商家在推销时热情邀请试喝,并以 “1.2 元每克” 等模糊单位诱导消费,待结账时才发现总价高昂,且购买前难以通过价签核实单价。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北京古巷贰拾号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31日,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南锣鼓巷20号,法定代表人为刘光远,经营范围包括住宿、中餐、销售酒水、销售日用百货等。(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王荣]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