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信号新闻4月10日讯 近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聊城销售分公司聊城香江双力路加油站因安全生产问题,被聊城市应急管理局罚款1万元。
“(鲁聊)应急罚〔2026〕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聊城销售分公司聊城香江双力路加油站存在“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等规定,聊城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对该加油站处以1万元罚款。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聊城销售分公司聊城香江双力路加油站成立于2010年8月19日,法定代表人为孙雷。总公司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李源菁]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