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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执行政府定价多收停车费 周口市政道智能停车场公司被罚没5.27万元

周投政道智慧能源站。(来源:网络截图)

信网·信号新闻4月21日讯 近日,因不执行政府定价、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河南省的周口市政道智能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周口市政道智能停车场”)被罚没5.27万元。

“周市监处罚〔2026〕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12月9日,周口市政道智能停车场将其管理的政道南六路停车场收费标准调整为“5元每次,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减半”,与《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的“三类区域政府指导价2元/次”标准不符,涉嫌不执行政府定价。2025年12月9日起,周口市政道智能停车场未在停车场东出入口显著位置设停车收费公示牌,涉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因违法所得无法查清,不再单独计算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二条,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92万元,对不执行政府定价行为罚款2000元,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行为罚款1500元,合计罚没5.27万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周口市政道智能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3年4月10日,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孟博,大股东为周口市政源科创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周口市文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月10日,该公司被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694元。(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王熠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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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4/21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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