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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青岛海诺大药房被暂停销售药品

天猫“海诺大药房旗舰店” 。(来源:网络截图)

信网·信号新闻4月22日讯 4月15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青岛海诺大药房有限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通告显示, 青岛海诺大药房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青岛海诺大药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麻此博。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不含血液制品、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且包含冷藏药品经营,经营地点位于青岛莱西市扬州路与梅山路交汇处。作为区域性连锁药房,该公司目前共有70家在业分支机构,且多数分布于青岛市莱西市。此外,该公司还在天猫平台运营“海诺大药房旗舰店”,不过目前店铺内并无药品在售。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在消毒产品经营环节已两度被罚。2023年,青岛海诺大药房有限公司在网上销售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不真实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被莱西市卫生健康局罚款2000元。2024年,有消费者实名投诉,称在青岛海诺大药房有限公司网络销售平台购买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具有暗示或明示用于人体足部的内容,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要求,莱西市卫生健康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000元。(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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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4/22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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