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信号新闻4月23日讯 近日,在天津上大学的王同学向信号新闻(0532-80889431)反映,他在饮用光明牌酸奶时感觉味道不对,发现这袋酸奶出现了明显结块。光明乳业称酸奶变质由许多原因造成,储存条件、外观破损等都有可能,否认存在质量问题,一开始只肯赔80元,全国12315平台协商和解未成功。信号新闻介入后,4月21日,光明乳业出于“人道主义”赔了王同学1000元。
前一天买的“五袋装”酸奶坏了一袋
王同学在天津读大学,4月1日晚,他在天津市南开区宁乐里生鲜超市,花费7.9元购买一份光明零蔗糖益生菌风味发酵乳(5袋装)。4月2日晚,王同学撕开大包装,拿出一小袋饮用。“吸了两口就觉得不对!”王同学说,那口酸奶非常稀,还有股发酵的酒精味,而且感觉似乎有异物堵住了吸口。随后他将吸口弄大,把酸奶倒了一些出来,才发现里面有许多黄色片状固体和豆腐渣样的白色结块。
王同学说自己当场就跑去卫生间催吐,好一阵子才不再恶心。他检查了一下包装,发现这袋酸奶是3月14日生产的,保质期25天,还差6天才过期。他食用时仍在保质期。而且这袋奶除了自己咬开的口子外,并无其它破损,没发现渗漏,喝之前也没有胀袋。王同学说,除了这袋坏的,他也用灯光照射了其余四袋酸奶,并没有发现内含异物,事后品尝均味道正常。“放在一起的五包酸奶只有一包坏了,这个问题显然与储存无关!”
王同学首先联系购买该酸奶的超市,对方表示这种质量问题消费者应该直接找厂家,当晚,他又拨打光明乳业的400官方热线,反映此事。
4月3日,一位自称光明乳业工作人员的人士找到了王同学,向他要了变质酸奶的照片和视频。时间不长,该工作人员又来电协商,称酸奶出问题可能因为超市储存不当,提出以王同学单包变质酸奶购买价为标准进行10倍赔偿,被拒绝后,又提出以整件商品价格的10倍,赔偿80元。但王同学觉得,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不足1000元按1000元的标准赔偿,这一要求被对方拒绝。
厂家确认霉变变质 否认为产品本身质量问题
协商无果后,王同学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信号新闻在他提供的全国12315平台的答复信息中看到,酸奶生产商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表示,他们与生产单位共同判断,黄色异物为变质产生的霉菌,但否认为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不同意客户赔偿1000元的诉求,最终双方未达成一致,该投诉以协商和解不成功结案,处理结束时间为4月13日。
为核实情况,4月21日,信号新闻联系了光明乳业400官方客服电话,客服表示将记录情况,由专人答复。4月21日18时,一位自称为光明乳业公关的人士给信号新闻打来电话,表示酸奶出厂有严格标准,酸奶变质有可能是运输环节出现了问题,但具体什么原因将进一步调查回复。
律师:食品存在变质 有权要求赔偿1000元
对此,信号新闻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浩天(青岛)律师事务所刘乔乔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品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
刘律师认为,酸奶出现异物,口感异常,可作为怀疑变质的初步依据,但最终是否属于变质,以及造成变质的原因,仍需通过专业检测机构鉴定确认。“若酸奶确实存在变质问题,且变质并非由消费者造成,作为受害者,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支付10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若10倍价款不足1000元,可直接主张1000元赔偿,若消费者因食用此类异常酸奶遭受人身损害,也可依法向经营者主张赔偿。”
4月21日晚,信号新闻接到自称光明乳业工作人员的男士来电,他表示,出于人道主义将赔付消费者1000元,该工作人员否认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酸奶变质由许多原因造成,储存条件、外观破损等都有可能。我们将致电消费者,尽快赔付。”
随后,王同学向信号新闻反馈称,已收到1000元赔偿。(顾青青 徐基峰)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