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信号新闻4月29日讯 近日,福建豪尚世家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的精制儿童牛排,未按规定在外包装配料表中标示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被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26984元。
“榕市监支处罚〔2026〕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福建豪尚世家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7月16日生产,批号为SC20250711、规格120g*2的精制儿童牛排,生产投料中实际使用复配乳化剂、大豆分离蛋白,但在外包装配料表中未标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强制性规定。
该涉案批次精制儿童牛排共生产28件,每件销售金额364元,生产成本285元。案发后福建豪尚世家食品有限公司发出召回公告,除19件已流入消费环节外,共召回该批次产品9件。福建豪尚世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货值金额合计10192元,销售金额6916元,生产成本5415元,违法所得1504元。
此外,福建豪尚世家食品有限公司对上述2025年7月16日批次精制儿童牛排,未按规定录入并上传食品追溯信息,未依法履行源头赋码及追溯信息报送义务,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福建豪尚世家食品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504元;罚款25480元(货值金额2.5倍);综上,罚没金额合计26984元。对未按规定履行食品追溯信息上传义务的行为,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立即改正并予以警告。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福建豪尚世家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30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夏小铃,经营范围包括速冻食品(速冻肉制品)生产;速冻食品批发、代购代销。该公司在天猫平台经营“豪尚世家旗舰店”,店内销售各类牛排产品。(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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