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信号新闻5月12日讯 近日,南昌江铃集团昌丰汽车工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被南昌市昌南生态环境局处罚。
“洪南环行罚〔2026〕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南昌江铃集团昌丰汽车工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该条款明确要求,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南昌市昌南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0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南昌江铃集团昌丰汽车工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2月,注册资本500万元,江西江铃汽车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对其持有20%股份。(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孙宝震]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