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信号新闻5月12日讯 近日,因委托生产的“中草集清透隔离乳”被检出含有备案资料中未标示的防晒剂: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广州中草集化妆品有限公司被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合计人民币14万余元。
“穗埔市监处罚〔2026〕1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广州中草集化妆品有限公司在2025年2月10日委托广州市盛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了“中草集清透隔离乳(批号:B08D0911、限用日期:20280307)”,2025年8月18日经温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科学研究院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出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防晒剂: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检验结论为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结果不符合规定。广州中草集化妆品有限公司涉案化妆品委托生产总成本为938.3元,货值金额合计13524.8元,扣除委托生产总成本和已缴纳的增值税后违法所得10509.29元。同时,广州中草集化妆品有限公司作为涉案化妆品的备案人,其产品销售记录未保证可追溯。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等规定,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广州中草集化妆品有限公司处罚如下: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509.29元;罚款140000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广州中草集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许明良,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97号731房,系“中草集集团”旗下企业。该公司在天猫平台运营“中草集化妆品旗舰店”。(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