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信号新闻5月27日讯 近日,北京长阳妇儿门诊部有限公司因擅自通过网络销售国家实行特殊管理药品,被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京房市监处罚〔2026〕15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长阳妇儿门诊部有限公司持有《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未取得互联网医院相关资质。 该公司在网络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店铺,获取订单后开具处方,通过快递和跑腿的模式向患者提供药品。其中51种药品(相同品种,不同厂家及规格分别计算)为《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中禁止通过网络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21685953.11元。属于“通过网络销售国家实行特殊管理药品”的行为。
依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2022公布)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北京长阳妇儿门诊部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北京长阳妇儿门诊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12日,注册资本7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邹斌。该公司由大股东上海毓舫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和道柯(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持股。(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王熠冉]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