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信号新闻6月8日讯 5月28日,安徽省合肥市华发餐饮有限公司因采购不可食用的喜马拉雅玫瑰盐做烤肉蘸料,被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蜀市监稻食处〔2026〕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6年4月16日,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合肥市华发餐饮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该店后厨操作台上发现了1袋已开封的喜马拉雅玫瑰盐,包装显示原产地为巴基斯坦,生产厂家是灵寿县云建矿产品加工厂。合肥市华发餐饮有限公司将购买的喜马拉雅玫瑰盐拆封后放入调料瓶中供客人使用,主要用于蘸烤肉。
经执法部门调查,涉事喜马拉雅玫瑰盐是合肥市华发餐饮有限公司从网上购进的,一共购买5袋,实付金额32.9元,该商品链接内有店铺声明称“本店销售的喜马拉雅岩盐,均为巴基斯坦进口,是未经化学加工处理的天然矿物盐(并非海盐),本店盐类均不作为食品用盐销售和使用,且不回答任何关于是否能食用的相关问题。”依据GB 2721-2015食用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色泽应为白色,而涉案物品的色泽为玫瑰色,不符合该标准。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合肥市华发餐饮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00元。(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孙宝震]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