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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博爱曙光医院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被罚2万余元

信网·信号新闻6月8日讯 5月28日,广东省深圳博爱曙光医院因广告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处罚。

“深市监罗处罚〔2026〕笋岗5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深圳博爱曙光医院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对深圳博爱曙光医院处以罚款20618.77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深圳博爱曙光医院成立于2016年3月,注册资本4000万元。该医院由深圳市博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持股。

据深圳博爱曙光医院官网,该医院由原深圳博爱医院、深圳曙光医院联合发展组建,是深圳市卫健委早期批准设立的社会办医院。(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孙宝震]
信网版权稿件,转载请获取授权(邮箱:news@qdxi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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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6/08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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