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销售顾问告诉袁先生,他原本选定的白色车有划痕,无法按时交付,店里有一辆相同配置的黑色现车。因为知道袁先生在意车辆的生产时间,销售顾问特意说明黑色现车也是今年生产的。“我觉得黑色也可以接受,就回了微信表示同意,但也说明了换车要重新签合同,车架上的生产时间也得是今年的。”
信网·信号新闻7月14日讯 交定金、签合同前,浙江杭州的袁先生与杭州奇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4S店”)的销售顾问确定好车是2026年生产的。临近交付时,原本定好的白色奇瑞艾瑞泽因为有划痕无法如期交车,袁先生只好同意选择店里的一辆被介绍为“今年的车”的同款黑色现车。然而,验车时袁先生发现,这部车的生产时间竟然是2025年12月,这时奇瑞4S店一方也改口了,否认了“今年的车”的承诺。
袁先生选购的是一辆白色奇瑞艾瑞泽8PRO 1.6T豪华型+汽车,成交价10.76万元。付款前,袁先生在微信上与销售顾问确认了新车的相关细节,其中特意提到了新车的生产时间,销售顾问承诺车是今年3月生产的新车,并表示车架上标的也是“2026-3”。得到这样的答复,袁先生交上了1万元定金,并与4S店签订了购车合同,双方约定7月8日前交车。
7月6日,销售顾问告诉袁先生,他原本选定的白色车有划痕,无法按时交付,店里有一辆相同配置的黑色现车。因为知道袁先生在意车辆的生产时间,销售顾问特意说明黑色现车也是今年生产的。“我觉得黑色也可以接受,就回了微信表示同意,但也说明了换车要重新签合同,车架上的生产时间也得是今年的。”
在得到了销售顾问的肯定答复后,袁先生第二天就到4S店提车。在检查车辆时,袁先生注意到车架牌上的生产时间是2025年12月,“这辆车从生产到现在已经超过半年,按照行业惯例已经可以算是库存车了。销售顾问已经承诺了车是2026年生产的,但拿出来的车却是2025年的。”袁先生认为4S店有欺瞒消费者的嫌疑,要求退还定金,遭到了拒绝,“他们说车的质量没有问题,而且是今年3月才到店的新车。”
就袁先生的遭遇,信号新闻联系了奇瑞4S店的经理崔先生,崔先生表示关于“今年的车”的承诺是针对白车的,如今是客户同意换成黑色现车,“今年的车”这一承诺就没有针对性了。针对袁先生同意换车的原因是白车有了划痕、无法如期交付,崔先生表示“也没有法律规定不允许卖库存车,至于能不能退费,可以让消费者来协商。”
信号新闻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曹严龙律师评析,销售顾问在微信中明确承诺生产日期为2026年,但实际交付的车辆为2025年12月生产,这一行为显然违反诚信原则,“虽然‘库存车’在法律上没有明确定义,但经营者应当将这一重要信息明确告知消费者,否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曹律师表示,如果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并要求返还定金。(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孙宝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