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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配发劳动防护用品 山东卡沃特户外用品公司被罚2万元

2026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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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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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熠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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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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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临营)应急罚〔2026〕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来源:山东卡沃特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官网截图)
 (来源:山东卡沃特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官网截图)

信网·信号新闻7月15日讯 7月6日,因未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山东卡沃特户外用品有限公司被罚。

“(鲁临营)应急罚〔2026〕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依据相关规定,临沂市莒南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山东卡沃特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10日,法定代表人任晓丽。2022年2月,该公司因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即上岗作业,被罚9000元。

据该公司官网,山东卡沃特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是主营业务帐篷和遮蔽棚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王熠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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