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天利海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因存在“氯化装置计量罐、高位罐未设液位报警”等生产安全隐患,被依法处以2.4万元罚款。
信网·信号新闻7月24日讯 7月13日,河北省天利海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因存在“氯化装置计量罐、高位罐未设液位报警”等生产安全隐患,被依法处以2.4万元罚款。
“〔冀承兴〕应急罚决〔2026〕1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工艺系统中的氯化装置计量罐、高位罐未设置液位报警,不符合《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 3062-2025第7.4.2.4条的规定; 氯化通氯釜采用电机搅拌,电机无电流指示与报警;不符合《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 3062-2025第7.2.1.1条的规定。
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24年)第九十一条第(一)项,兴隆县应急管理局对河北省天利海香精香料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4万元的行政处罚。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河北省天利海香精香料有限公司(曾用名:兴隆县天利海香精香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法定代表人王少海,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公司主营业务为食品用香精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及代加工业务。公司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包括工业氯化铵废液电解脱盐除焦油装置、乙基麦芽酚生产水解中和釜等生产技术设备,并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资质。公司持有“京萃”商标。
公开信息显示,兴隆县天利海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前身为北京平谷化工总厂,成立于1991年,国营性质,2000年末改制为北京天利海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兴隆县天利海香精香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18日,注册资金1500万元,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少海。
2016年4月9日21时15分左右,兴隆县天利海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化二车间4#水解反应釜生产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这是一起因员工违章作业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烧伤,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500万元。承德市安监局对企业处人民币70万元的罚款,多名事故责任人员被处理。(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