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叉车超期未检仍违规使用 河南省矿发起重机有限公司被罚3万元

2026 07/28
· 来源 ·
信网
· 责编 ·
陆云琦
阅读量
扫描到手机
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可以在手机继续阅读。
导读
本文共字,阅读约需分钟

7月22日,河南省矿发起重机有限公司因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叉车,被长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30000元。

信网·信号新闻7月28日讯 7月22日,河南省矿发起重机有限公司因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叉车,被长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30000元。

“长市监处罚〔2026〕1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厂区内使用的一台CPC30型额定起重量3000kg内燃动力叉车,检验合格日期至2026年5月,在有效期届满后一直未进行检验。2026年7月1日,执法人员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至检查日该叉车已经超期使用了一个月。该公司称因事务繁忙忘记了叉车检验事宜。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据该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执法部门对其处以罚款30000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河南省矿发起重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苗顺举,注册资本168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包括起重机械、港口机械、物料输送机、电动葫芦、升降平台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销售及租赁等。(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陆云琦]
信网版权稿件,转载请获取授权(邮箱:news@qdxin.cn)。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AI调解员

鲁ICP备1402814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21 增值电信:鲁B2-20180061 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
手机版 | 媒体资源 | 信网传播力 | 关于信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