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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国企天然气企业销售不合格燃气探测器 被罚没7125元

2026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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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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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熠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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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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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四十九条,吕梁市交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停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没收未售出的同型号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44台。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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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网·信号新闻8月4日讯 7月16日,因销售不符合国标的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交城有限公司被罚没7125元。

“交城市监处罚〔2026〕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5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抽检到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交城有限公司销售的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生产日期/批号:2025年8月、规格型号:JT-HS-HIVD)为不合格产品。

经调查,该公司销售的涉案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于2025年11月2日购进,购进价为45元/台。共购进75台,销售31台,其中25台销售给兴华苑小区,销售价为50元/台,3台销售给抽检公司,销售价为45元/台,3台复检时销售给复检公司,销售价为45元/台,库存现有44台。已销售产品的货值金额为1520元,未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为1980元,违法所得金额为125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四十九条,吕梁市交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停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没收未售出的同型号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44台。同时没收违法所得125元、罚款7000元,共计7125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交城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20日,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梁楷,其大股东为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王熠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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