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安徽霍山永欣新材料被罚20.8万元

2026 10/21
· 来源 ·
信网
· 责编 ·
陆云琦
阅读量
扫描到手机
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可以在手机继续阅读。
导读
本文共字,阅读约需分钟

10月20日,安徽霍山永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排放污染物,被六安市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处。

信网·信号新闻10月21日讯 10月20日,安徽霍山永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排放污染物,被六安市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处。

“皖六环罚〔2026〕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6年5月7日,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于2025年7月至2026年5月期间,从事泡花碱生产。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该公司属于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应当办理排污许可证。该企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却排放污染物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对其作出罚款20.8万元的行政处罚。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安徽霍山永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陈义强,注册资本21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所属行业为无机盐制造等新材料领域。(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陆云琦]
信网版权稿件,转载请获取授权(邮箱:news@qdxin.cn)。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AI调解员

鲁ICP备1402814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21 增值电信:鲁B2-20180061 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
手机版 | 媒体资源 | 信网传播力 | 关于信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