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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泄露其他客户持仓信息 中邮证券内蒙古分公司及负责人收到警示函

2026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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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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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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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内蒙古证监局公布两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因员工违规泄露客户账户信息、合规管控缺位被出具警示函,分公司负责人郑刚一同被警示,两项措施均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信网・信号新闻10月29日讯 10月27日,内蒙古证监局公布两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因员工违规泄露客户账户信息、合规管控缺位被出具警示函,分公司负责人郑刚一同被警示,两项措施均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决定书显示,监管核查发现,中邮证券内蒙古分公司工作人员存在违规向客户提供其他投资者证券账户持仓信息的行为。该行为暴露出分公司员工执业行为管控不严,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合规管理存在明显漏洞,违反《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按照监管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对中邮证券内蒙古分公司出具警示函,要求分公司补齐内控短板、严格约束员工执业行为,严防信息泄露问题重演,并须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郑刚作为分公司负责人,对本次合规漏洞负有管理责任,监管部门同步对其出具警示函,一并记入诚信档案。(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陆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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