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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许可规定从事燃气经营 安徽兴耀能源被罚10万元 执法部门建议立案调查

2026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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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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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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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安徽兴耀能源有限公司因不按燃气经营许可证规定开展经营活动,被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信网・信号新闻11月5日讯 11月4日,安徽兴耀能源有限公司因不按燃气经营许可证规定开展经营活动,被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高新(市政)城罚决字﹝2026﹞第0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6年9月16日,接高新区建发局移送案件反映2026年4月22日,安徽兴耀能源有限公司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其行为涉嫌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据该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执法部门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95元的行政处罚,并建议立案调查。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安徽兴耀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范旻旻,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燃气经营、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等。(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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