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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子女称无钱赡养老父 法官现场搜出6000元现金

2017-08-31 10:32:30
来源:四川在线
作者:刘春华
责任编辑:乒乓

原标题:渠县7子女称无钱赡养9旬老父 法官现场搜出数千现金

俗话说养儿防老,可达州市渠县的陈可伦老人虽然养了7个子女,年近9旬却因为养老与子女们对薄公堂。8月30日,对于法院判决的赡养费和医疗费,子女们都声称无钱不与给付,而渠县法院的执行法官却当场在其中两个女儿随身携带的包里搜出现金近6千元。

生于1928年的陈可伦老人有6个女儿,一个儿子。近年90岁的他,和小儿子陈强(化名)一起生活,但因行走不便,日常生活均需人护理照料。2013年10月,老人因意外摔伤花去医疗费19907.8元,除自己给付和报销外,余下7788.8元和输血费3520元。他要求子女们平均分担,但却被子女们以各种理由推诿。

据法院查明,自2013年10月陈可伦摔伤后,陈强与其6个姐姐也因为老人的赡养问题产生矛盾,于是姐姐们便不按时给付或不给付赡养费。虽然陈可伦老人多次要求子女们给赡养费和医疗费,但子女们均不给付。无奈之下,老人将子女起诉到法院。在庭审过程中,老人为化解矛盾,对7个子女在2015年前应给付的赡养费不再追要。

今年3月,渠县法院作出判决:从2015年1月起,7个子女每人每月向陈可伦给付赡养费300元,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2017年4月起以后的赡养费,每月月底前给付。陈可伦在2013年10月住院治疗未报销的医疗费、自费药费、输血费共计11308.8元,由7个子女每人给付1615.54元,在判决生效后10内给付。老人以后的住院医疗费没有报销的部分,由7个子女平均负担。法院判决至今,子女们仍然不履行判决义务。无奈之下,老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干警调查,除一个女儿是低保户履行法院判决有困难外,其余子女均有履行能力。

8月30日,面对渠县法院的执行干警,子女们仍然声称无钱给付。在宣讲法律无效情况下,法院宣布对其中两名女儿进行司法拘留,并当场从两人随身携带的包里搜出近6000元现金,两张银行卡。此后,两人中的一人态度立刻转变,积极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其余子女见状也开始积极筹款。截至下午1点过,除大女儿和三女儿因拒不履行被司法拘留外,其余子女们都履行了法院生效判决。

记者 刘春华

[编辑:乒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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