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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南世纪城延期交房四个月 违约金惹纠纷

2015-06-12 08:48:04
来源:齐鲁网
责任编辑:尺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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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交房时14年6月30,实际是11月11,违约金按照乙方交付放款日的万分之五计算。(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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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南世纪城开发商负责人称“如果不调整,对开发商太不公平了。”(视频截图)

青岛的徐先生在青岛的中南世纪城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当初买房的时候他就十分谨慎,把购房合同是看了又看,确定没问题了才签字交钱,可没想到还是出了问题。

延期交房4个月 违约金惹纠纷

青岛李沧区的徐怀有,在位于青岛市重庆中路的中南世纪城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延期交房4个多月,可现在交房半年多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徐怀有却迟迟没有拿到。

徐怀有告诉记者,包括他在内的很多小区业主,之所以没有领取延期交房违约金,是因为业主和开发商对于违约金的数额存在分歧。“告诉我们,就打电话通知,说可以来拿钱了,而且有说是赔偿按万分之二和一年的物业费,但是我们合同是万分之五。”

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徐怀有拿出了当时购买房子的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时14年6月30,实际是11月11,违约金按照乙方交付放款日的万分之五计算。”

徐怀有购买的房子是78平方,总价格是57万元,如果按照房价款的日万分之五计算,延期交房的120天,徐怀有应该获得3万4千元左右的赔偿,而实际上,他却无法拿到这个数额的违约金。“但他实际就给一万一,(而且差额大约是一万七左右,)然后对于他们房子大一些的,他们差额应该是两三万左右。”

中南世纪城的很多业主,对开发商支付的违约金数额,都不满意。

真的如业主所说,中南世纪城开发商不按照合同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吗?记者和业主们一起来到中南世纪城售楼中心。

“延期交房违约金万分之二现金加一年物业费。”青岛中南世纪城售楼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公司就这一个方案,你可以办,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办。”

办,就按交付房款的日万分之二赔付,额外赠送一年的物业费。不办也可以,去打官司。开发商就给出这样的答复,那么他们为什么不安购房合同约定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开发商:违约金过高 有失公平

“如果不调整,对开发商太不公平了,有失公平。”中南世纪城开发商负责人表示,目前的确是按照交付房款的日万分之二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如果按照万分之五支付,不对违约金进行下调的话,对开发商来说不公平。“现在这里房屋的租金也就是1500,就是按万二来计算的话,也有3000了,完全能弥补延期交房的损失。”

在开发商提供的材料中,记者看到,“实践中,针对延期交房,法院是参照同期、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水平来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或过低。”这样的解释,业主能接受吗?

“我觉得这个解释不合理,不能根据我们的租金,我们年轻的要结婚,婚期往后拖了,这个事不能拿钱来衡量。”业主们认为,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的金额,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进行赔付。如果开发商觉得万分之五的比例过高,当初为什么要签订合同呢?

青岛中南世纪城开发商负责人张书记称:“当时工作有失误。”

对于这个问题,业主们却有自己的看法。“合同是约定双方的,如果当时我们一周之内交不上房款,他们要按万分之五来罚我们。”

记者查询了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其中第114条写明,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青岛中南世纪城开发商负责人表示:“你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你们的权利,我们也支持你们通过法律途径,如果你认为你有充足的理由,你们理性维权。”

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此之前,一位陈姓业主也因为违约金的问题将开发商起诉至李沧区人民法院,经过审判,法院支持了开发商下调违约金的请求,按万分之二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青岛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华忠表示:“合同法当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有一个条款,如果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可以申请法院下调,一般高于实际损失的30%算作过分高于损失。”

于律师介绍,实际损失的判定要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情况具体分析,对于类似的案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还是比较大的。“作为法律工作者,支持按照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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