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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豁免多为附加险 诸多条件限制看清条款再选

2015-07-29 13:44:08
责任编辑:亚麦

不少保险公司将保费豁免作为“卖点”,各种养老险、分红险、重疾险等都披上了保费豁免的外衣。然而,大多数保费豁免都是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不仅需要另行购买,而且申请豁免的要求也比较严格。但是,“保费豁免”对市民确实是一个好东西,相当于在已购买的保险上加上了加强型的保险,其实是“保险的保险”,而市民在购买保险时也比较看重“保费豁免”。

“豁免”不是单纯的保费不续交

去年有报道称,日照的辛先生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万能型”的保险产品。就在投保后不久,辛先生就双目失明了。然后辛先生以保险合同中有“投保人或受保人有重大疾病可以豁免”的条款,向保险公司申请豁免,但保险公司不予通过 。

据辛先生介绍,自己在给孩子购买保险之前确实因眼部疾病住过院,但当时办理保险的业务员是自己的同学,对自己家的情况十分了解,所以根据同学的推荐买了这份保险。

保险公司回应不予豁免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没有如实告知其曾经入院治疗眼疾的情况;二是从投保人提供的相关病历来看,投保人没有达到享受“豁免权”的标准。

最终,以保险公司退还全额已缴纳的保险金收场。

记者咨询了一家保险公司的客服,“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况下导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时,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失去工作能力意味着收入锐减,如果保单附加了保费豁免功能,就会避免因为失业而带来的经济困难,保费不用您再缴纳,而保单的保障依然有效,包括现金利益的领取也依然有效。”客服向记者介绍了保单豁免功能。

保费豁免最早出现在少儿险中,当作为投保人的家长遭遇不幸丧失工作能力时 ,没有经济收入的孩子仍可继续获得保险的庇护,这一举措受到了普遍肯定。

小额保单豁免靠买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各种养老险、终身险、两全险也都纷纷披上豁免的外衣,成为一种宣传的“卖点”。

记者联系了岛城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我们公司的大部分保险产品都包含了保单豁免的功能。保单豁免功能也是我们公司最早规定和实施的。包含保单豁免功能的产品很多,具体的规定要看购买了哪种产品。每年保险金额较大的产品会包含保单豁免的功能,金额较小的话就要单独购买这种功能。”

记者于是以5、6岁儿童为例,向业务员询问购买哪种包含保单豁免功能的保险最好。业务员向记者推荐了一款叫作“智慧星”的产品。“这款产品是一款教育和重疾混合型的保险,每年最低6000元起,每加1000元分为一档,上不封顶。如果在投保期间,投保人出现重疾或身故就可以获得保单豁免。比如一个人已经投了两年10000元档的该产品,出现了重大疾病或是身亡,剩下了160000元的保费由保险公司承担,未来这个孩子的教育和生活费用都可通过这份保单获赔,最高能获得400000元的理赔金额。”

投保容易 获得保单豁免难

保费豁免功能相当于为保单增加了一份保险,对市民在选购时来说自然极具吸引力。如今,随着市场需求增加,保费豁免条款也逐渐在各种寿险、养老险以及分红险中铺开,以此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购买。

不过 ,对于消费者来说,虽然保费豁免的条款非常诱人,但是,保费豁免可不是轻而易举能够获得的。这项看似优惠的附加功能,往往有诸多条件限制,因此,在选购保险时 ,还需要看清条款再做选择。

记者查询的一家保险公司推出的附加保费豁免的少儿险产品中规定:保费豁免只针对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那么 ,这就意味着,是否能够享受保费豁免,主要看导致身故或全残的原因是什么 ,由于该产品保费豁免的条件严格限于投保人因意外身故或全残 ,倘若投保人是因病身故或全残 ,保险豁免条款可能就不能适用了。

有的保险产品中规定,只针对因疾病导致投保人失能,才给予保费豁免的待遇,而这种保费豁免还要区分具体的情况。以市面上热销的一款附加保费豁免的养老险为例,其豁免条件被严格限定在被保险人发生心肌梗塞、脑中风、尿毒症、瘫痪等保险公司指定的重疾范围内,如果超出这些疾病范围导致的投保人失能,在申请保费豁免时就很有可能会遭到保险公司拒绝。

当然了,有保险条款严格的,也有宽松的。市面上有些保险产品就没有那么多具体的规定,仅指明只是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失能”,投保人就可享受保费豁免。

城市信报/信网见习记者 张俊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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