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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家青企获批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 占山东一半

2016-07-28 10:23:28
来源:青岛日报
责任编辑:云彩

记者昨日自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获悉,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批复同意我市8家企业集团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获批企业数量占全省一半,我市离岸金融业务发展取得重大突破。

据介绍,获批的8家企业集团分别是:青岛港集团、赛轮金宇集团、森麒麟集团、青钢集团、双星集团、中天能源集团、明月海藻集团、星电高科集团。至此,我市已有12家企业集团获准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且均在我市设立了全球区域结算中心。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表示,8家企业试点获批后,青岛辖区试点企业可集中融入的外汇资金净头寸限额达164亿美元,可集中融出的外汇资金净头寸限额达58亿美元;8家新批准的企业集团年内预计融入资金达22.1亿美元,融出资金达9.6亿美元,如近期海信集团办理了两笔合计6500万美元的境外放款,用于支持其海外公司业务开展,抢占境外市场。

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介绍,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是我国在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中进行的一次制度创新。跨国公司在华设立“资金中心”和“管理中心”,集中运营管理境内外外汇结算、外债和境外放款等外汇资金业务。该业务不仅能够显著提高企业集团的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风险和财务费用,而且还有利于形成金融资源聚合效应,是发展离岸金融、建设财富管理中心城市的重要举措。“如星电株式会社是日本一家大型企业集团,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在青岛获批后,该集团下属的星电高科技(青岛)有限公司承担了其亚太区财务管理中心的职能。”

最新统计显示,截至6月末,青岛市参与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企业集团共实现境内外资金归集385亿美元,累计节约财务费用近4亿美元,规避汇率损失达7.5亿美元。

[编辑: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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