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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住房补贴如何申领?
研究生住房补贴每年申报一次。用人单位应分别于每年3月份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中央、省驻青机关、事业单位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到市人社局申报;区(市)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到各区市人社部门进行申报。其中,企业(独立法人)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非独立法人企业以总公司注册地为准。具体申报地点补贴申报前一个月将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申报研究生住房补贴需提供这些材料:
国内普通高校派遣期内毕业生:
(1)派遣到现单位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5)被企业录用的需提交劳动合同、《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提交录取通知书或增人计划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用人单位为申报补贴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青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不需提交,在青岛以外地区缴纳的须提交);
(7)《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表》;
(8)《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汇总表》并附电子版;紧缺专业研究生填写《紧缺专业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汇总表》并附电子版。
留学回国人员:
(1)教育部出具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5)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6)被企业录用的需提交劳动合同、《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提交录取通知书或增人计划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用人单位为申报补贴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青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不需提交,在青岛以外地区缴纳的须提交);
(8)《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表》;
(9)《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汇总表》并附电子版;紧缺专业研究生填写《紧缺专业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汇总表》并附电子版。
此外,在青就业期间,申报补贴人员在多个用人单位就业的,以现工作单位进行申报;申报补贴人员现工作单位注销的,由本人向原单位隶属区市提出申请,提供现单位注册所在地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注销证明及其他申报材料进行申报。(记者 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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