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式发布。 《纲要》提出,到2020年末,全市保费收入预计达到5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5%以上,保险业总资产达1000亿元以上;争取设立或引进1—2家法人保险公司,保险从业人员达到15万人;计划提供风险保障金额30万亿元以上,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300亿元以上。
《纲要》立足青岛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保险业发展实际,是未来5年青岛保险业科学发展的规划蓝图,是全行业改革创新的行动纲领,也是青岛保监局履行监管职责的重要依据。
“十二五”保费年均增12.7%
“十二五”时期青岛保险业取得的发展成果:一是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保费收入从2010年的134.3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244.1亿元,年均增长12.7%;保险业总资产从2010年的274.7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844.6亿元,年均增长12.2%;保险业税收贡献从2010年的7.3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9.8亿元,年均增长22%;保险从业人员由2010年的3.6万人增加到2015年的6.5万人。
二是市场体系不断完善。青岛市保险公司由2010年末的43家增加到2015年末的65家,法人保险公司中路财险成立,改写了青岛市没有法人保险公司的历史。另外,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保险业风险保障金额从2010年的3.1万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8.4万亿元,年均增长22.1%;保险赔款从2010年的37.6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88亿元,年均增长18.5%;大病保险覆盖人口达845万人,农业保险累计为424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174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152亿元。
探索开展巨灾保险试点
《纲要》提出,深化改革创新,充分激发行业发展动力。全面推进保险费率市场化,探索开展意外险市场化定价机制改革,建立法律和市场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具有刚性约束的多层次市场退出机制,积极落实“互联网+”行动,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构建互联网保险平台。
服务民生建设,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鼓励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补充医疗保险,大力开发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推进普惠保险发展,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保险惠民服务,开发各类小额保险产品,发挥保险助推扶贫攻坚的作用。
深化功能作用,持续服务社会治理创新。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加快发展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探索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建立对台风、洪水、海啸、暴雨、内涝、地震等灾害损失的多层次保障模式。
搭建服务平台支持经济转型
《纲要》提出,搭建服务平台,全面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围绕青岛市 “三中心一基地”发展战略,为不同行业、不同风险类别、不同发展领域的企业和实体,提供多层次的保险保障支持。完善科技保险体系,推进专利保险试点,发展海洋运输、海洋工程、海洋装备制造等与海洋经济相关的保险业务,积极推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发展。
拓展服务领域,继续加大支农惠农力度。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协同推进的原则,完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立足普惠金融、扶贫攻坚和特色优势农业需求,加快“三农”保险发展,进一步健全农业保障体系,不断加大保险业支持农民生活改善、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建设升级的力度。
发挥行业优势,深入参与财富管理建设。加强上下联动和横向合作,不断深化制度机制和产品服务创新,充分发挥保险财富管理功能,加快聚集保险总部机构和财富管理特色机构,拓展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和范围,不断加大保险业参与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深度。
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保险监管水平。全面落实偿二代监管要求,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加大保险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力度。加强12378热线青岛分中心和投诉管理系统建设,健全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加强信息化与信息安全管理,督促保险机构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加强与党政部门、司法机关、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的合作,形成专业监管、部门协作、行业规范、社会监督的现代监管体系。
[编辑:云彩]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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