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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洗车时车被砸 洗车场拒赔偿

2017-04-25 07:47:18
来源:青岛早报
责任编辑:亚麦

原标题:市中院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涉及食品、汽车、化妆品等领域

洗车时车被砸,却因洗车优惠卡遭拒赔;搞活动的灯具,安装后发现是旧货……近年来,随着消费者法治意识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北区人民法院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消费维权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洗车时车被砸 洗车场拒赔

去年年初,市北区兰先生在一家4S店内购买了一辆新车,4S店附赠了一张指定洗车场的免费洗车优惠卡。几天后,兰先生将车开到指定洗车场内洗车。没想到洗车场内自动洗车机的清洗筒突然掉落,将兰先生车的挡风玻璃砸碎,汽车引擎盖上也留下了许多痕迹。兰先生立马找到洗车场的负责人要求赔偿,负责人表示,让兰先生先行修车,之后可以拿着修车单据再来协商赔偿。可当兰先生将修理花费1600余元的单据交给洗车场负责人时,洗车场负责人却以兰先生洗车用的是优惠卡为由,辩称洗车机清洗筒掉落属于偶然事件,并且认为兰先生修车费用“有水分”,拒绝赔付。

无奈之下,兰先生向市北法院提起诉讼。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市北法院受理案件后,启动“天平110”联动调解机制,联合消保委、工商局共同参与案件调处。经调解,最终洗车场支付了1600余元的修车费用,向兰先生赔礼道歉,并免费赠送一张500元的洗车卡。

建基层消费维权巡回法庭

我市两级法院妥善审理各类消费维权案件,在食品纠纷案件审理中,法院对不安全食品的生产者和明知食品不安全而销售的经营者,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定,在判令其承担消费者损失的同时,还可以判令其承担食品价款10倍的赔偿责任,有效制裁生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

对经营者制定 “霸王条款”,如:“包间最低消费”“预付卡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货”等,人民法院一律认定无效。为了更便于消费者维护消费权益,我市6个基层法院建立了“消费维权巡回法庭”,组织法官提供法律咨询、指导调解,同时开启绿色维权通道,快速高效地审理消费维权案件,方便消费者诉讼。落实人民调解员驻院制度,与工商、食品药品、质检等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共建维权平台,大力推进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便捷化解纠纷。

购物小票留好作为维权证据

法官提醒,消费者要注意保留购物小票、产品包装等证据,如发现购买产品存在不规范的情形,可凭购物小票等证据维权;在消费者对产品性质不了解的情况下,可详细询问销售人员,并根据产品标识查阅相关产品标准规范等对涉及金额较小的产品维权,可直接与商家进行协商,解决纠纷。

在网络消费时,消费者要仔细阅读产品介绍、买家须知、退换货流程等内容,向商家详细了解产品情况。在收取快递时,在快递公司人员前当场开箱验货后签收,如发现产品有破损,及时拍照取证并可拒收快递;在收到产品后发现与商家描述不符,应及时以截屏等方式固定产品介绍页面,并保存与商家交涉时的聊天记录。当消费者与网络商家协商不成,可及时与电商平台联系,要求其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资料,以备诉讼需要。

诉讼是解决消费纠纷的最后一步,受理时间相对较长,消费者可以直接与经营者协商,请消费者协会帮忙调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尽快解决纠纷。

去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消费维权案件298件

涉及食品、农资产品、汽车、化妆品等,新型消费方式如网购、电视购物维权案件不断出现

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发现价格更低的同款产品、网购寄来的实物与图片存在差异或以次充好假冒品牌等

消费者败诉的居多,消费者的诉讼请求得不到全部支持的居多,甚至完全败诉的也不在少数。原因多在于消费者法律专业知识匮乏,诉讼请求的选择、证据意识和举证能力等不足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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