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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8家医院完成对接测试 省异地结算即将实现

2017-05-05 08:42:26
责任编辑:可可

原标题:青岛8家医院完成对接测试 即将实现跨省结算

“目前青岛第一批8家医院已经完成与省平台和国家结算平台的系统对接与测试,待国家和省统一安排开通后即可实现联网结算。”5月4日,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刘林瑞做客“在线问政”,就“医疗保险综合”方面的问题做了相关解读。他还透露,2017年事业单位招考成绩将于5月5日向社会公布。

省异地结算即将实现

问政中,有不少网友关注异地住院就医结算方面的问题,“我父亲的医保卡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的,请问在青岛哪些医院可以用?报销比例如何?为什么在青岛药店都没法买药呢?”对此,刘林瑞回应称,因目前山东省省内异地住院就医结算平台不支持社保卡结算,所以该网友父亲的社保卡在青岛还不能使用,待省内异地住院就医结算平台完善后,可按规定使用。具体的住院报销比例,则需到本人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另外,由于目前省内各地区社保卡医保个人账户金管理模式不统一,社保卡上个人账户金只能在参保所在地定点药店刷卡买药。

那目前青岛跨省异地结算工作进展如何?据刘林瑞介绍,根据山东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青岛市的跨省异地住院医疗费直接联网结算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目前第一批8家医院(青大附院、市立、401、齐鲁、八医、阜外、慢性病医院、开发区一医)已经完成与省平台和国家结算平台的系统对接与测试,待国家和省统一安排开通后即可实现联网结算。第二批二级以上定点医院也将于6月底前完成院端程序改造,年底前实现异地安置人员跨省住院医疗费直接联网结算。“青岛参保人到外地就医的,目前青岛市社保经办机构已将异地安置和长期驻外人员的信息提供到省和国家结算平台。虽然目前各地进展情况不一,但按照国家人社部规定,2017年年底前,各地均要实现异地安置人员跨省住院医疗费直接联网结算。”

55个病种可办门诊大病

针对很多网友提出的门诊报销问题。刘林瑞介绍道,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门诊报销范畴有两部分,即门诊统筹和门诊大病。全市参保职工(含退休、退职人员),参保居民,可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自主选择一家社区定点医疗机构签约,享受门诊统筹待遇。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60%,年最高报销1120元;居民一档报销50%,年最高报销720元;居民二档和少年儿童报销40%,年最高报销300元;大学生报销70%。其中,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而为解决部分慢性重病参保患者个人账户和门诊统筹不足以支付门诊治疗费的问题,青岛市建立了门诊大病制度,实行病种准入、定点医疗。目前全市设定了55个病种。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医疗保险出院带药规定:参保人员出院带药品种应当以治疗住院期间主要诊断疾病为主,带药量一般不超过7天用量,慢性病参保人员出院带药量一般不超过15天用量;已办理门诊大病证的参保人员,因核定病种住院治疗的,用于治疗核定病种的出院带药量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出院带药的费用可纳入住院费报销。

事业单位招考成绩今公布

那么,“参保职工需要到青岛市以外的地区住院手术,医保的相关手续应该怎样办理?怎样报销手术住院费用?”面对网友的问题,刘林瑞表示,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医疗保险办法》规定,本市参保人所患疾病属疑难疾病,经承担转诊业务的医院组织专家会诊,无法确诊的,或所患疾病受本市定点医院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无法进一步治疗的,可以到承担转诊业务的定点医院办理转诊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在转诊医院发生的异地医疗费可按规定报销。转往省内异地医院的,可以通过省平台联网结算。转往省外异地医院的,发生的医疗费由本人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携带住院病历(包括出入院记录、医嘱单、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手术和麻醉记录、放疗记录单等)复印件、有效票据、费用明细清单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除了医疗保险方面的问题,刘林瑞还对很多人关注的事业单位招考成绩何时公布做出了解答,“2017年事业单位招考成绩将于5月5日向社会公布,届时可关注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刘林瑞表示。

[编辑: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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