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达5人 普通学校需改资源教室

2016-01-15 09:21:32
责任编辑:帛幼

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所有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包括脑瘫)、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包括孤独症)、多重残疾等轻度或中度残疾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市教育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残联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随班就读学生5人(含)以上的学校要建立资源教室,配足配齐有关教学辅助设施和康复训练设备,为本校及周边学校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服务。

《意见》提出,要科学确定随班就读对象。申请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到主管教育主管部门或同级残联指定的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评估鉴定,并于每年6月10日前,由家长持鉴定证明向所在学区的普通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学校对申请随班就读学生进行登记后,报请市、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专家进行审核并给出入学安置建议。

入学时未发现异常,但经观察其认知、心理、情绪、行为以及生活适应能力与同龄学生有显著差异,或残疾学生残疾程度逐渐加重的,学校应向市、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由市、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初步筛查。在征得家长同意后,由市、区市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对学生进行检测评估并重新给出入学安置建议,学校根据结果制订个别化教育方案。

学校应根据学生的残疾类别和程度,合理安排随班就读。每班以安排残疾儿童少年1到2名为宜,原则上不超过3名。接纳随班就读学生的班应适当减小班额。

《意见》提出,随班就读学生5人(含)以上的学校要建立资源教室,配足配齐有关教学辅助设施和康复训练设备,为本校及周边学校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服务。随班就读学生不足5人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辟专门空间,配备必要的康复训练设备,为学生提供适合的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服务。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郝春梅

[编辑:帛幼]
信网版权稿件,欢迎转载。转载时请保留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精彩美图 更多 >>

分享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信法网

Copyright © 2016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