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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高考政策:新录取模式取消专业调剂志愿

2018-03-28 07:25:54
来源:青岛早报
责任编辑:亚麦

原标题:专家解读新高考政策 等级考试成绩仅当年有效 新录取模式下取消专业调剂志愿

昨天印发的《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备受考生和家长关注。方案的发布标志着我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全面启动。此次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影响深远、意义重大,政策点多、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省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邓云锋,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张志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张琳也专门对政策作了解读。

省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邓云锋

综合素质将成高校综招录取依据

此次高考改革备受关注,就夏季高考来看有什么变化呢?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邓云锋表示,夏季高考主要是从“考改”“评改”和“招改”等方面入手。 “考改”主要是考试科目,夏季高考采取“3+3”考试模式。第一个“3”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第二个“3”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对等级考试科目的要求,在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考试。取消文理分科,夏季高考所有考生使用同一套数学试卷。高中学生不再分为文科生和理科生,由于学生选考科目的多元性,造就了高中学生知识结构的多样性。

“评改”就是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考录取的参考。他表示,长期以来,我们国家高考招生对学生的评价主要是看分数,这次改革,确定了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这种做法打破了单纯用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方式,既看“冷冰冰的分”,又看“活生生的人”,实现了从“招分”到“招人”的转变,是高考评价制度的重要突破。2020年,我省在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中,还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考生成绩由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高校考核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共同组成,从四个维度对学生进行全面系统评价。

邓云锋还表示,考试、评价、录取是高考改革的一个完整链条。考试、评价改革力度再大,录取机制不改革,就无法实现改革的最终目标,要通过招生录取模式改革打通改革最后一公里。确立了“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模式。 “两依据”是指“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一参考”是指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重要参考。合并本科录取批次,除提前批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增大考生的选择空间,提高学生志愿满足率,同时推行多轮投档,提高高校计划满足率和学生升学率。实施“专业+学校志愿填报方式”,将考生的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选择与高校专业(类)人才选拔对接起来,增加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双向匹配度,满足学生的专业取向和兴趣爱好,促进高校科学定位。

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张志勇

学考等级考试成绩仅当年有效

学业水平考试中的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也是此次改革的重点。对于二者的区别,张志勇表示,合格考试与等级考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考试范围、考试目的、成绩使用、试题难度、考试时间安排等方面。考试科目及成绩呈现方式。合格考试包括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合格”或“不合格”的标准不是按比例划定的,而是按照学业质量来确定,60分合格,达不到60分就是不合格。等级考试是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由学生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考生的原始成绩按照等级转换办法经过换算后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 “学生对等级科目的选择是有条件限制的。一是不得将达不到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合格”要求的科目作为等级考科目。二是要考虑自己选择的等级考科目能否满足高校对专业选科的要求。 ”张志勇说。

合格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等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和选修1(2018级以后称为选择性必修课程)内容。

新高考制度下,高校要提出在山东招生的等级考试科目要求,这对考生提出了哪些要求呢?张志勇表示,考生和家长需要先明白两个概念,“高校选科”和“学生选考”。“高校选科”是指高校按照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确定高中学生报考本专业必须学习的等级考试科目。 “学生选考”是指高中学生根据“高校选科”要求和自身兴趣、志向和学习优势,综合分析自己要选择哪三门学科作为自己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

“高校选科”和“学生选考”是这次改革的两个关键环节,这项制度的设计,基于三个“还给”,即:把招生自主权还给高校,把办学自主权还给高中,把学习自主权还给学生。把招生自主权还给高校,赋予了高校按照自己的办学定位和专业要求,确定高中学生必须修习相关课程的权利,这是尊重高校招生自主权的重要体现;把办学自主权还给高中,使高中学校能够随着“选课走班”制度的普遍实施,逐步走出同质化教育的羁绊,迈向特色化多样化办学道路。把学习自主权还给学生,给予学生课程学习的主动选择权利,最大限度满足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释放学生学习的内驱力,保障学生个性自由发展。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张琳

新录取模式下取消专业调剂志愿

自2020年起,夏季高考将按照 “专业(类)+学校”的方式实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这是对当前高考志愿与投档录取模式做出的重大变革。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张琳表示,长期以来,高校招生一直实行“学校+专业”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考生填报志愿时,首先要选择报考学校,然后再从选报的学校中选择专业,考生会经常纠结于优先考虑学校还是优先考虑专业的问题。在这种模式下,每一个招生学校有一条最低录取分数线。

此次高考综合改革,实行“专业(类)+学校”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这种模式不是学校与专业的简单顺序调换,最大的区别是由以往的学校优先变为专业优先,由学校为一个单位投档变为以一个专业 (类)加一所学校为一个单位投档。比如,北京大学在山东投放了汉语言文学、金融学等10个专业(类)的招生计划,清华大学投放汉语言文学、金融学、土木工程、旅游管理等15个专业(类),假设考生选考科目符合专业录取要求,在规定的志愿数量内,按照专业报考要求,考生志愿填报大致会呈现三种情形:一是可以选择同一学校的所有专业,如志愿1-10为北京大学的10个专业,志愿11-25为清华大学的15个专业;二是可以选择同一专业的不同学校,如志愿一为汉语言文学(北京大学),志愿二为汉语言文学(清华大学),志愿三为汉语言文学(其他某一高校);三是可以交叉填报不同学校的不同专业,如志愿一汉语言文学(北京大学),志愿二汉语言文学(清华大学),志愿三土木工程(清华大学),志愿四金融学(北京大学)等等。

实行“专业(类)+学校”的模式后,仍然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的规则投档,将不再设置专业调剂志愿,各专业(类)的缺额计划通过征集志愿完成。

“新的录取模式有多方面的优点,充分体现考生的职业倾向和专业兴趣爱好,考生入学后,专业思想更加牢固,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学生的专业成长与发展;不再设置专业调剂志愿,考生不用担心被录取学校调剂到自己不喜欢的专业,尊重了考生的专业选择权;有利于学校录取到专业志向明确的考生,便于组织管理,有利于专业人才培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张琳说。 “专业(类)+学校”的志愿模式,打破了过去“学校+专业(类)”志愿填报和投档模式对高校弱势专业的招生保护,促使高校更加注重专业调整和特色优势专业建设,通过增强核心竞争力,进而促进高等学校内部和高校之间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竞争。

本版撰稿 记者 王世锋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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