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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选举候选人被法警强行带走 曾撞人不赔

2014-11-27 07:55:28
来源:信网
作者: 郭冰
责任编辑:齐东

信网11月27日讯 11月21日,青岛即墨市某村的两委委员竞选进行到第三轮时,一名参加竞选的候选人员许某被即墨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从竞选现场强行带走。村官没当成倒被“抓了”,这到底是咋回事儿?在场的村民们议论纷纷。原来2011年12月份,许某聘用的司机兰某驾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车主王某被撞成十级伤残。法院依法判决许某赔偿王某各项经济损失30余万元,但判决生效后许某“人间蒸发”。即墨法院经审查决定对该案实施悬赏执行,并将悬赏执行公告贴到了许某所住村庄的村委附近。21日,举报人在村里发现了许某,执行法官当天就将其拘留了。

“老赖”人间蒸发,法院悬赏抓人

2011年12月份,许某聘用的司机兰某驾驶中型厢式货车发生一起车祸,当时兰某驾车与王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王某三处十级伤残。即墨法院审理认定兰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但由于兰某是在履行职务期间发生的事故,不承担法律责任。法院依法判决许某赔偿王某各项经济损失3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许某就找不到人了,玩起了‘失踪’。”办案法官表示,判决生效后,由于许某未履行判决,王某于2013年7月份立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立案后,即墨法院执行局多次派人到许某住处送达执行文书,对许某依法进行传唤,但许某一直不在家。执行人员也曾几次通过电话联系到许某,但许某均拒绝到庭履行赔偿义务,执行人员对许某及其妻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

之后,许某“人间蒸发”,执行人员通过各种渠道均不能联系到许某,只好按照程序规定中止执行,并将许某作为“老赖”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2014年9月份,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某向即墨法院提交了《悬赏执行申请书》、《悬赏执行承诺书》,即墨法院经审查决定对该案实施悬赏执行,执行人员将悬赏执行公告贴到了许某所住村庄的村委附近。

回村竞选村官被抓

11月21日,举报人称在村里发现了许某,即墨法院执行人员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当天就对“老赖”许某依法采取了拘留措施,并根据悬赏公告承诺的数额对举报人进行了奖励。据了解,一年多以来,许某一直东躲西藏,逃避执行,但11月份,许某所在的村里正在举行“两委”换届选举,许某悄悄回到村中参加竞选,想要竞选两委委员,谁知竞选还没结束,只进行到第三轮就被法院“抓了”。

许某被拘留后供述,交通事故发生后他就变卖了事故车辆,并将名下的超市在案件宣判后转给了胞姐许某某,当前其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无法赔偿王某。但经执行人员到银行查询,许某自2009年以来每年都按时向银行还贷款,截至目前已还款达40余万元。许某这种转移财产、有钱不还的行为已涉嫌拒执犯罪。“2014年11月5日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打击对象及时限。下一步,即墨法院将根据《通知》要求,对许某涉嫌拒执犯罪的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审查,如确构成拒执罪,将按程序依法进行打击。”办案法官表示。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郭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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