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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十条"推动保险业健康发展 提高消保主动性

2014-11-26 09:02:50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亚麦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保险越来越成为民众对冲风险,提高安全感的重要手段。因此,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全社会日益关注的话题。

保险新“国十条”以及刚刚下发的《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对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权益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从制度层面、法律层面做了顶层设计,推动整个保险行业健康发展。日前,中国保险学会会长姚庆海表示,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包括从业人员的从业精神、诚信记录,包括保险机构的诚信服务、产品创新等很多方面。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时代,怎么样做好消费者保护工作,如何进行信用体系建设,值得探讨和思考。

提高消保主动性和积极性

英国经济学家米歇尔·泰勒先生在90年代中期提出著名的双峰理论,他认为虽然金融监管有许多目标,但主要有两个:一是加强系统性风险的审慎监管,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安全;二是对金融机构行为进行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引发了世界各国,特别是欧美当局对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而且形成共识。为此各国调整了监管架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2011年10月,中国保监会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下称“消保局”)正式成立,是大陆监管机关中首家成立的消保部门。

中国保监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舒高勇表示,消保局成立以来,首先就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包括投诉处理等等一系列的制度和机制建设。此外,还通过透明度监管方式,引入社会各界的监督,定期对保险公司投诉情况信息披露,督促行业和各家公司提高保险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建立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和调节对接机制,近两年取得较好效果。”舒高勇表示,关于理赔难的问题。这两年保监会和各保监局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一点就是消保局牵头的关于清理财产险的积压赔案。最后是加强消费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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