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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简介

2015-01-05 15:28:00
来源:信网
责任编辑:齐东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现称国际消费者协会)于1983年设立。自1983年以来,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相关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提高消费者的认识。

选择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与美国前总统肯尼迪有关。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4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4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工作的权利,一并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8条准则。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设立和宣传有力地促进了世界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各国纷纷出台各种保护消费者权利的措施,包括制定相关法律、加强质量检验和设立专门机构等。但目前世界各国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仍不断出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但中国消费者协会1986年3月15日已开始在国内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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