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僵?
当仓库、拆零件报废不划算,还有屯牌的
杨家群加气站西侧有许多报废车辆(网友供图)
道旁僵尸车既有碍观瞻,有损市容,还有一个隐形危害,就是污染。某汽修厂维修人员表示,机动车长期不用,容易造成燃油泄漏。废弃车内旧电瓶里含有大量铅、硫等有害物质,会在存放空间形成大量有害气体,对人及环境造成伤害和污染。还有内部零件损坏 ,机油等液体可能会外流,都会给外部环境造成影响。
既然机动车长期闲置有这么大坏处,为何还被一弃了之?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形成僵尸车的原因有多种,其中报废成本高或出售价格没有吸引力是重要原因。
据青岛报废机车回收中心工作人员李女士介绍,这些老龄僵尸车的价格都不会太高,只能按钢材价格回收,一辆小汽车也就五六百元,符合条件的黄标车会有额外补助,最高可达1.8万元。而一位经营二手车的生意人表示,十年左右的车只能卖1万元左右,时间再长就很难卖掉。
“报废的话,市民不需要任何费用。但不管是卖还是报废,车牌和行驶证等都缺一不可,单位的车还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而且无论是出售还是报废,都需补齐之前的违章罚款,如有大量滞纳金,车主一算账发现不合算,索性就不要这车了。”李女士说。
据李女士介绍,目前青岛市全市范围内仅有3家可从事汽车报废回收业务的企业,每年总共回收报废车辆约1万辆。
“我的面包车闲置一年多了,如果报废的话也就卖个300元左右,还要办理各种手续,不够麻烦的。而且车已经发动不了,我送到报废点也是麻烦事。”一位僵尸车车主孙先生说。
采访中,记者也发现,不少僵尸车虽然趴窝很久,但是仍然有车牌。有的僵尸车主,就打算用僵尸车屯牌,等待青岛限购限号后赚一笔。
据交警介绍,有的人会专门购买一些便宜的二手车,用来屯号牌,青岛一旦限购,这些旧牌就可以卖个好价钱。
那么这种屯号牌手段是不是真的有效呢?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青岛还没有限购计划,即使要有此类的计划,也会提前依法采取措施。
“这种屯号牌的方式是错误的,很多人有个误区,没有意识到一辆车在3个记分周期内不审车,车牌就会自动注销。屯也没有用的。”市南交警大队文登路中队副中队长罗学礼说。
除了报废成本高、屯号牌等原因外,交警还详解多个僵尸车形成原因。
“车辆未处理的违法曝光太多,卖车还抵不了交罚款的钱;涉嫌盗抢或走私车辆;一些外地牌照的报废车辆,此前要求回车牌原籍报废,运输成本太高,不如弃车;另有他用,比如,有人将僵尸车当做仓库,或者修理厂库存僵尸车,以使用上面的零部件 ;车主出国了或者长期不在青岛,导致车辆无人过问;车主可能失踪、犯罪入狱等原因不知去向。”四方交警大队一名交警说。
最新进展
探索新举措交警城管联合执法
万科城附近一辆蓝色大客车停了很久(网友供图)
僵尸车如果有车牌的话,交警还可以根据车辆信息登记系统查询到联系方式,联系上车主。此外,有些僵尸车车牌掉落,车辆损坏严重,根本就无法以牌查人。交警就只能通过车辆架子号尝试找车主。不过这种方式也不尽管用,车主联系方式更换却没有去车管所及时更新、车主人不在青岛甚至不在国内、车主失踪等等,都会使交警无法联系上车主。
对于这种情况,交警部门表示,对联系上车主的,对其进行明确告知,如车辆有其它违法行为的,依法作出处罚后移走;对联系不到车主的车辆,张贴《限期驶离告知单》,期限为一周,逾期未驶离的,依法拖曳至专用停车场。
交警部门,对拼装、报废车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规定,扣留车辆,予以收缴,依法强制报废。对盗抢等涉案车辆,扣留车辆,并及时做好登记,依法移交办案单位处理。对涉嫌其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车辆,按照相关规定,通过电话、信函、登报等方式通知车辆所有人、管理人限期接受处理,在处理时一并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相应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当事人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等相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告;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对无涉案嫌疑但属无主车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13条之规定发布招领公告,自发布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依法收归国有。
值得注意的是,在二元制管理模式下,交警与城管基层部门开始探索联合执法。在3月19日的一次针对齐东路莱芜一路附近占道经营和僵尸车的执法中,市南交警大队文登路中队与市南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中队采取了联合执法模式。
在莱芜二路上,一辆破旧的、车身铁皮都翘起且“浑身”锈迹斑斑的白色“僵尸车”停在路边超市门口的人行道上,车上的年审标志显示该车最后一次年审是2011年。居住在附近的市民赵先生介绍,该辆车在此停了近一年,一直无人问津。
随后,城管执法人员在车上贴了违法停车处理通知书,交警也指挥清障车开至附近。看到再不出面,车就要被拖走了。僵尸车车主急忙现身阻止。面对民警和城管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 ,车主表示将尽快将车挪走。
尽管采取了联合执法模式,但一名城管执法人员表示,最好还是能够统一到一个部门下面来管理。“九龙治水,天下大旱。像这种僵尸车问题,能够统一到一个部门来处理,还是最好的。”该工作人员说。
文/图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王琦(署名除外)
◎观点
权力和配套手段都要有才能保证执法权
八大湖小区某公司停车场停了一辆僵尸车
对于一些人行道,停车场,封闭式小区内僵尸车,交警部门没有权限执法,而城管部门又称自己没有强制拖车权,只能干瞪眼。那么难道这些僵尸车没有相关部门负责吗?带着疑问 ,记者咨询了法律界人士。业内表示,交警受交通法限制,不能在非道路区域执法是对的,但城管部门的说法有推脱之嫌。
青岛市人大代表,山东汇海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杨冰表示,既然部分僵尸车在城管部门执法权内,那么就应该有一定措施。“不能仅有贴条通知吧?还应该有一些其它的措施。”杨冰说,“只有城管部门来管,这是管辖权限所在,权力和配套手段都应该有,才能保证执法权。我认为城管部门自称没有强制拖车权有推脱之嫌。”杨冰还表示,既然规定人行道等区域归城管部门管理,那么城管部门就应有与职责相对应的权力。如果没有,则说明这个规定不完整,为管理部门推脱提供借口。
对于青岛目前交警、城管二元制管理结构有没有可能统一到一个部门负责的问题,杨冰表示,根据交通法,交警执法被限定在道路上,在这种条件下再赋予任何额外职责都是越权了。
◎举报身边僵尸车
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不断加大,城市停车位资源严重不足。一些车辆长期占用公共交通资源、无人问津 、满身灰尘、破烂不堪,既挤占了公共交通资源,又扰乱了行车秩序,增加交通压力和管理难度,而且还存在自燃自爆等安全隐患。为解决“僵尸车”占道问题,自3月19日起,交警部门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对于无主车将依法收归国有。
目前,交警部门正在大规模排查僵尸车,如果您发现僵尸车的踪迹,可以拨打城市信报热线电话80889088或城市信报官方微信反映,也可以拨打122,或是“青岛交警”新浪官方微博进行反映。记者整理了近期网友提供的僵尸车线索。
网友“半路杀出”提供,市北区滁州路长沙路杨家群加气站西侧有很多的报废车辆。
网友“半路杀出”提供,上清路与太平山路口,一辆白色箱式货车趴在路边。
网友“LAzy西小蒙”提供,宁乡路万科城附近,这辆蓝色大客车停放很久了。
网友“ 江北一块肉”提供,李村双玉新苑,僵尸车停了两年了。
网友“中域教育于老师”提供,僵尸车,漳州二路宝门公寓,六年了!至今未动!
网友“伽钢特尔”提供,广饶路靠近黄山路路口,面包车堆满垃圾停在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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